各學院黨委: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2016〕31号)文件精神,依據《關于印發山西省普通高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建設意見的通知》(晉教政[2006]16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标準(試行)》(教思政廳[2011]1号)、《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衛疾控發[2016]77号)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健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制和工作機制,推進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階,現就加強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健全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構
學院成立“學生成長咨詢中心”,作為學院學生心理健康與成長教育咨詢的工作機構,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黨委副書記擔任主任,具有相關資質的輔導員擔任副主任,具有相關資質的老師為中心工作人員。學生成長咨詢中心要明确工作職責,人員分工合理,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備案。
學院“學生成長咨詢中心”每學年要制訂本學院心理健康與成長教育咨詢規劃和心理危機幹預工作方案,并納入學院學生工作總體規劃;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納入輔導員考核指标,并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備案。
二、進一步完善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
(一)深化學院學生心理健康普及性教育活動
學院要充分結合學生特點,有計劃、有重點、有方案、有評估地開展專題教育。要積極組織實施學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普及性教育計劃,依托學校心理學教研室,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鼓勵學院積極開展有特色的心理健康與成長教育課程建設和改革,豐富課程形式,強化團體輔導力度,針對學生在适應、學習、人際交往、情緒管理、壓力管理、時間管理等方面開展不同主題的團體輔導課程,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效果。
學院要通過網絡、廣播、電視、版報、報紙、刊物、宣傳手冊等多種媒介廣泛宣傳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識,積極挖掘第二課堂學生朋輩互助教育資源。鼓勵和支持心理委員、班級、宿舍、社團等學生組織,通過勤工助學“助力課堂”等平台開展豐富多彩、富有特色的朋輩互助教育活動。促進學生的參與度,增強學生的自我心理保健意識,共同營造大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二)規範開展學院咨詢服務
學院“學生成長咨詢中心”面向全院學生開通咨詢服務,堅持解決心理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切實措施,及時幫助大學生緩解來自學習、生活、經濟和就業等方面的壓力,解除心理困惑和負面心理影響。各學院要建立完善的咨詢服務相關制度并嚴格執行,要建立咨詢值班制度和接訪登記制度,規範接待來訪學生,将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地點、預約電話等信息告知每一位學生;要建立并執行咨詢檔案管理制度,加強咨詢個案記錄與檔案管理工作;要堅持保密原則,由專人按規定嚴格管理咨詢記錄和有關檔案材料;要嚴格執行咨詢預警和轉介制度,如遇到嚴重心理問題的來訪者或超出咨詢師能力所及,需按轉介制度及時轉介;要定期進行個案研讨和督導,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會商會議,就學院整體情況及疑難案例進行通報、研讨。遇到疑難案例和緊急情況,必須第一時間通報校咨詢中心。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組織開展的研讨和督導活動,學院學生成長咨詢中心需積極參加。
(三)做好學院心理危機幹預工作
大學生心理危機幹預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學院在這個系統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無論哪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造成不可估量的後果。建立健全學院心理危機幹預的工作體系和幹預機制,是做好大學生心理危機幹預的關鍵環節。
1、學院要定期多渠道開展心理危機的排查,主動全面收集學生心理疾病與危機信息,建立台賬,做到心理問題及早發現、及時預防、重點關注、有效幹預。特别是開學初期、春秋季節、節假日、考試前後、畢業前後等易發心理危機時段,要采取前置措施,及時掌握學生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并做好工作記錄。要積極組織新生參加心理普測工作,對普測中篩查出的重點學生進行後續的追蹤和初步幹預。
2、學生心理健康情況報告實行層層負責的原則,即下級對上級負責。對于非危機心理問題執行定期彙報制度,對于危機心理問題執行及時報告制度。每個班級必須設立一名心理委員,并要完善班級心理委員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心理委員上崗後,要每周定時向學院學生成長咨詢中心上報“班級心理健康狀況彙報表”,報告本班級學生心理健康情況。發現同學有明顯的心理異常情況要及時向班主任或所在學院心理健康教育負責人報告。
3、學院領導要加強對心理危機幹預工作的指導與監督,防止責任主體的責任缺失和工作缺位。要完善心理異常學生及時報告制度、心理與發展咨詢轉介制度、學生家長知情制度、學生因心理疾病休學與複學等制度,使心理危機幹預與危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要加強對因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複學學生健康狀況和工作程序的審核和把關,切實把握因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複學的必要環節。
三、進一步加強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機制
學院“學生成長咨詢中心”要有專門的工作場所,有專門用于接待學生的咨詢室,并布置得體。
學院應積極充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吸引更多的教師加入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中來。學院每年應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訓計劃,組織輔導員進行多層次、多樣化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加強識别、發現危機信息的能力,加強更好地為學生服務的能力。學院應保證相關人員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培訓。
四、學生工作部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納入學院學生工作考評體系,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學院給予獎勵。經檢查評估不合格的學院,其年度工作考核不得評優。
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伟德 官网學生工作部(處)。